为确保实验、实训教学顺利进行,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实验、实训习惯,达到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目的,特制定本守则。
一、学生必须按时上课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
二、进入实验、实训室按要求更换工作服或穿鞋套,爱护公物,听从教师指导,服从安排。
三、遵守纪律,不得喧哗、打闹,保持室内安静。严禁在实验、实训区吸烟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纸屑,且不得将与课程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,不做与课程无关的事,保持环境整洁、有序。
四、树立良好的学风,养成良好的实验、实训习惯。课前认真预习,明确实验、实训目的、原理,掌握仪器设备操作规程,并按要求写出预习报告,设计好原始数据记录表格。按时完成实验、实训内容,原始记录准确,及时交实验、实训报告。要求报告内容简明,数据处理符合要求,字迹清楚,不得抄袭他人结果,实验、实训不合格必须重修。
五、严格按课程要求使用仪器设备和实验、实训用品,爱护仪器设备,节约原材料,任何仪器设备、药品、工具、教具、器材和材料等不经指导教师许可。不得动用。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。若违反操作规程,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、实训。在实验、实训过程中发现仪器设备工作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指导教师,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。
六、因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或玻璃器皿损坏的,应按《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赔偿办法》赔偿。
七、下课后应按要求关闭自己使用的仪器设备电源,并将其他实验、实训物品放回原处,经指导教师批准后,方可离开。
八、值日生要最后检查实验、实训物品摆放是否整齐,并对实验室或场地进行彻底清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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